(王细赞)日前,江西省九江市出台优惠政策,促进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。优惠政策包括六个方面:
一是免收八项费用。对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和各类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单位就业,符合有关条件的,三年内将免收劳动合同鉴证费、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、劳动争议仲裁费、职业技能鉴定费、工伤病残等级鉴定费、职业介绍登记费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费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二是免费管理档案。对灵活就业或小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,三年内免费提供档案管理,并提供社会保险关系续接等方面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。
三是担保小额贷款。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、符合申请条件的,劳动部门可为其提供一般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。
四是给予贴息扶持。对从事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服务业、餐饮业和商贸业项目(国家限制的除外)的,按有关规定由财政贴息50%,展期不贴息。